天津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你方及河南省纳川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巫山分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0478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5年8月5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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