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苏东山: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空白选定仲裁员通知书、程序变更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声明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开庭时间为答辩期届满后第10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10时。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荆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有关规定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82号荆州市司法局一楼,电话:0716-8190438)。

荆州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428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荆州仲裁委员会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