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第三人齐立明(男,220721******192433):本委已受理张艳芹诉你、智海鲲鹏(海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侯凤龙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7月4日9:00在第五仲裁庭(具体地址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搬迁公告为准)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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