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袁大湖:本会受理的苏州华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100号],由仲裁员蒋勇伟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6月3日10时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刘丹、袁大湖:本会受理的苏州华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100号],由仲裁员蒋勇伟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6月3日10时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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