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陕 0113 民初 19807号 谢鑫、王磐:原告陕西助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谢鑫(5113241989009110856)、王磐(610521198906023516)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4)陕 0113 民初 198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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