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海口美兰五品夫人瑜伽馆(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陈柯秀、陶香岭、潘琴婉与你馆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557、559、560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58、59、60号)。因无法送达至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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