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本委受理的〔2024〕717陶斯江诉北京中鼎扬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长青汇远建设有限公司、〔2024〕966张庆满诉湖南省玖州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单位、个人送达以上案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河南东路781号4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后,非终局案件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终局案件30日内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撤销,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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