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芮永新:本委受理的浙江天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4)嘉仲字第256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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