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153号案申请人河南福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4)第153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李海峰: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4)第153号案申请人河南福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4)第153号仲裁裁决书。请你(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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