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轶群: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被申请人宋轶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合仲字第2168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在公告期满后的第20日上午9时在本委20楼仲裁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组庭、开庭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