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麦鹰、范博乔、谭佳琪: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栋、陈小旻、王浩翔诉被告麦鹰、范博乔、谭佳琪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1302民诉前调20825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撤回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给你方,你方知悉公告内容后也可以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4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本院三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提出答辩状,或不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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