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任立峰、温德娟、抚顺盛瑞汽贸有限公司、王龙军、王坤、薛佳宜、薛志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仲维太、韩文英、刘喜荣、陈秀荣、周丽娜、周立波、姚凤香、李艳娟、李艳辉、李艳春、冯占秋、叶玉兰向本院申请追加王坤、薛佳宜、薛志峰为本案被执行人,因本院通过电话、邮寄、实地送达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证据、听证通知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日内,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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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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