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0304民初5222号
鞍山市安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鞍山激光产业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鞍山市安腾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高新审判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2024)辽0304民初5222号
鞍山市安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鞍山激光产业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鞍山市安腾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高新审判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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