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公告

付加臣、张美玲:本院受理黑龙江肇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肇州县兴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黑0621民初1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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