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刚: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陈岩与被执行人何美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黑0803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何美刚(身份证号:42242719700505511X)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803执9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失信)、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拍卖)等。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办理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程序中有关通知书等后续手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送达文书并履行义务,逾期则视为送达,并视为你放弃本案执行程序中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财产采取评估、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强制执行措施。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