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又春:本院受理原告英德市英城马宇建材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1881民初179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汽车货款41799元及利息(以4179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50%,从2022年11月28日起算至实际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9:15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