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肖广芳:本院受理原告郑丽丽诉被告肖广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1302民诉前调33291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承办法官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3月13日11时30分在本院小金口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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