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路平:本院受理徐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6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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