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程文梢、王珍:原告福碗(福建)餐具清洗有限公司与被告程文梢、王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181民初1275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2月10日15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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