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阳光海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冷冰、许国敬:本院受理原告董萍、刘洪荣、李晓晶、刘军、钟香庭、徐道林、孙仁勋、穆志远、唐运珍、王永芳、张殊峰、王桂荣、刘月明、吕春芳、马爱民、阎丽、戴连英、穆彩凤、孙怀胜、徐毅、史淑华、吕苇、黄晓丽、杨敏、吴永斌、梁青、高艺宣、王艳艳、李岩、王云芳与你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共30个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审理。并定于2025年3月6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