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长华、曾娅丽、蒋雨晨、蒋欣茹:本院受理张义月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6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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