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灿:本院受理(2024)鄂0222民初6017号原告柯彩霞与被告周文灿(公民身份号码 4202221980****3710)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和30天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点在本院家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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