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学伟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银理财”)因理财产品期限错配、风险管理不到位,未经审批变更住所等多项违规行为,被浙江金融监管局处以28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袁立宏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杭银理财成立于2019年12月,是杭州银行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近年来,杭银理财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据杭州银行财报,截至2024年末,杭银理财存续产品规模超过43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2025年前三季度,其存续产品规模达5574.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10%,同比增加31.69%。
此外,今年7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告,同意杭银理财增加注册资本20亿元,由10亿元变更为30亿元。另据媒体报道,在城商行理财子公司中,目前仅上银理财一家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其余公司均在20亿元及以下。若增资落地,杭银理财注册资本将跃升至城商行理财公司头部梯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3年中,杭银理财接连3次受到监管处罚,累计罚款金额已达385万元。其中,此次被罚280万元,也是其成立来收到的最大罚单。
具体来看,2024年8月12日,杭银理财因“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后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再次投资、理财产品间资产转仓价格偏离公允价值”,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60万元。
2023年4月17日,杭银理财因“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及销售管理不规范,信息登记及数据报送不准确”,被原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45万元。
编辑: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