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一批涉企新规开始施行。从明确减征、免征印花税的情形,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再到加强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今后,企业在这些领域须遵守的规范将更加完善。
印花税法施行 建设工程等合同税率下降
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印花税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最新成果。
印花税法在继承《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基础上,对印花税法律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增强了印花税制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法在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在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多方面内容发生了变化:
一是“有增有减”。印花税法增加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及证券交易缴纳印花税的规定,同时取消了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进一步缩减了征税范围;
二是“税率降低”。将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七个应税凭证的税率由万分之五税率降低至万分之三,并将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至万分之二点五;
三是“两个取消”。印花税法直接取消了原《暂行条例》第三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这意味着以后纳税人计算印花税不用再考虑尾数的四舍五入问题,直接按照实际计算税额纳税;对印花税相关违法行为取消轻税重罚的规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是“多项明确”。印花税法明确了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增值税是否作为计税依据等内容,并采取列举(八项免征规定)与授权“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印花税减免范围。
不得通过虚假折价等方式销售商品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对价格欺诈行为的概念予以界定并作出明确禁止。
规定列举了价格欺诈的主要情形,如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
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当尊重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
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质量监管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对化妆品生产机构及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物料与产品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
规范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并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升产品质量。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