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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信托产品违约 代销易生风险

2022-06-30 14:07:28 来源:法治网 作者:吕斌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吕斌

整理 汪定强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告称,米哈游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案将于2022年7月25日9点开庭。对于这一案件,有投资人称是“踩雷”五矿信托鼎兴系列产品。

据此前媒体报道,多位投资人反映,由招商银行代销的“五矿信托鼎兴”系列产品,投资方向为房地产行业,总规模超23亿元,已于今年6月18日全部到期,但其中多款到期后无法正常兑付,疑似暴雷。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因认为代销该系列产品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已有投资人对招商银行进行了举报。

相关信息显示,除五矿信托产品外,招商银行此前曾代销的多款房地产信托产品也曾出现违约的情况,其中涉及华夏幸福、恒大集团、阳光城等知名房企旗下多个地产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涉及违约资金近100亿元。

招商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多次暴雷

招商银行APP显示,五矿信托鼎兴系列产品投资方向为房地产融资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均为5.80%,属于R3中风险产品。托管机构为招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基金托管费率为0.03%,基金销售费率为2.13%。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深圳市五顺方商业保理公司买断持有的供应商对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世茂集团关联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为债务人的偿付义务提供差额补足。

然而,让投资人始料未及的是,该系列产品全部到期后却无法正常兑付。据五矿信托发布公告称,债务人尚未偿付信托计划项下的债务,世茂建设及世茂集团也未履行差额补足和保证担保义务,交易对手已构成交易合同项下实质性违约。

五矿信托鼎兴系列产品不是招商银行代销信托产品第一次暴雷。

据相关媒体报道,2021年8月,受华夏幸福债务危机拖累,招商银行代销5亿元的“大业信托·君睿15号(九通基业)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现违约。

三个月后的2021年11月,招商银行代销的“外贸信托-富荣166号恒大成都天府半岛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发生逾期,该计划总规模66亿。

2022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安克创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6月通过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购买了“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该信托计划下待回收本金及投资收益存在逾期风险。

理论上,银行在审核代销项目时应具有完善的合规流程,在代销过程中也有严格的监管规范。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吕琦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调整银行代销信托计划的监管规则主要有四个:2016银监会的24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2017年银监会110号文《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的资管新规;2020年金融多部委发布的316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在银行代销信托产品评审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吕琦表示,第一,银行也要做独立的尽职调查,不能完全依赖信托公司的评审资料;第二,原则上代销银行审评工作应在总行一级;第三,要审查信托公司资质,还要其做出产品合规的承诺;第四,代销银行自己做的风险评级如果比信托公司评级高,要按孰高的原则。

投资者向银保监会举报代销违规

有投资人认为,招商银行在代销该系列产品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据《时代周报》报道,多名投资人称,选择购买五矿信托鼎兴系列产品时,招商银行客户经理以“招行销售的信托产品从未出过任何问题,没有风险,留给优质客户”等话术,诱导、误导大家购买该系列信托产品,却没有过硬的风控措施。

相关投资人还指出,鼎兴系列产品在招商银行App上线时界面描述为“基金”,自其中几款在今年3月到期不兑付问题发生后,招商银行不断修改手机银行产品详情界面,删去“基金”字样,增加了对于“房地产融资类产品”的投资方向说明。

上述投资人认为,招商银行涉嫌误导客户,将信托产品伪装成基金销售。此外,五矿信托与深圳市五顺方商业保理公司存在股权关联关系,却未对此进行披露。投资人曾多次要求招商银行提供资金管理报告,均遭拒绝。

兑付问题出现后,有投资人向银保监会举报招商银行违规代销。接到举报后,银保监会于5月27日向投资人发出《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针对反映的招商银行总行风控把关不严、故意隐瞒信托产品信息等问题,银保监会要求投资人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6月7日,投资人已向银保监会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补充举报招行存在的新问题。

“在代销环节,适当性义务或说明性义务履行不足,代销人是有责任的。要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人,24号文要求在代销上不允许低风险等级的人自甘风险,这一点比《九民纪要》要求得还严。”吕琦说,在评审方面对项目投资有不勤勉或不忠实的地方,也是代销人可能产生法律责任之一。比如,在项目下,不是为了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而是为了其他第三人的利益服务。同时,投资后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也是代销银行可能产生责任的原因。

但在吕琦看来,投资人如果要追索信托产品的代销银行,需要有事实的支撑。

银行须严防代销环节法律风险

近年来,在“三道红线”监管政策高压和房地产企债务风险不断上升之下,部分房企纷纷出现暴雷事件,随之带来的则是房地产信托屡现兑付风险。数据显示,房地产信托2021年全年违约规模达917.11亿元,占总违约规模比达61.34%,信托行业深受波及。

吕琦认为,代销环节是出问题较多、法律风险易生的环节。从司法案件看,很多风险发生于未在专区销售,未能录音录像,导致无法证明履行了说明性义务。同时,银行人员代操作,无法证明客户了解产品真实风险,或者银行部分法律文件签署不全,被认定为银行的说明性义务履行不到位。

“《九民纪要》以来,适销性的问题受到金融业空前重视,由于技术控制的嵌入,因为客户风评等级和产品等级不匹配而导致的风险,实际上正在逐步减少。”吕琦表示,就目前一些纠纷案例的情况来看,各银行还需在代销环节风控上下足功夫。

就在今年3月举行的业绩发布会上,招商银行副行长朱江涛披露,至2021年末,该行与房地产相关的理财业务资产余额约1008亿元,占理财总规模不足6%,违约率在0.2%左右。至2021年末,该行代销产品规模为988亿元,其中私行代销的非标类房地产余额为933亿,违约客户主要涉及华夏幸福和恒大。

值得一提的是,在原行长田惠宇被查之后,招商银行5月19日迎来了新行长,但上述代销信托产品兑付问题如何破局,或将成为其上任后急需解决的一道难题。



编辑:范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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