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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明确污染减排治理企业奖补政策

2024-02-26 14:20:59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和平 张敏)近日,河南省济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对环保绩效分级创B晋A及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减排项目的企业进行奖补。

奖补对象:环保绩效分级晋级企业。经过生态环境部或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认定并公示晋级为B级及以上(含绩效引领性)的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的企业。

起止时间和资金量:从《通知》印发实施至2024年年底,总资金量508万元,先报先补,补完为止。

奖补范围及金额:自2024年1月起,晋级为B级及以上(含绩效引领性)的企业。绩效分级企业B级晋级为A级的奖励10万元,非绩效引领性晋级为绩效引领性的奖励8万元,C级晋级为B级的奖励5万元。建设挥发性有机物(VOCs)高效治理设施并安装非甲烷总烃FID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实施氮氧化物治理提升项目。要求使用低氮燃烧、SNCR、SCR、臭氧氧化法等脱硝工艺,配套建设氨逃逸或二氮直测仪等自动监控设施。

不予奖补的情形:近三年受过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或被列为严重失信的企业(已按规定缴纳罚款或免予行政处罚,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中央或省级环保资金已支持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治理工程。

用于核算废气量和减排量的数据均以安装并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测数据为准。

工作程序:申请和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奖补资金书面申请,经初步认定后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证照、法人代表登记证;绩效分级对标整治工作报告或减排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结合检测机构、自动监控运维单位编制的减排核算表。

核查认定:济源生态环境局结合省厅公布的绩效分级认定结果,收集、调度自动监控、行政处罚信息,必要时委托执法支队或监测中心进行监测核查,组织综合认定,提出是否奖补和奖补资金数量的意见。

报请环委会办公室研究:从2024年2月份起,每月将认定符合奖补条件的列出清单,报环委办研究决定。

资金支付:济源生态环境局会同财政金融局根据环委会办公室研究结果将奖补资金拨付相关单位。

此次除对创B晋A绩效分级奖补外,对大气污染防治减排企业奖补是针对在资金投入和技术工艺上不能满足中央及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中小污染治理工程。2023年在生态环境局帮扶指导下,19家企业申报的21个减排项目已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192万元。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肥业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新谋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17个,总投资约1.8亿元,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260万元,已完成申报待审入库。这些项目的建设都将为济源大气污染减排和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为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济源建设增添浓墨重彩。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