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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大综合一体化”赋能基层治违控违

2024-01-11 15:52:45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讯(范海钢 孙晴霞)近年来,浙江省象山县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坚持以“一支队伍管执法”,组建“1+8”的“综合+专业”综合执法队伍体系,进一步厘清违建处理过程中各部门、镇街的职责,形成“专业力量统筹指导、执法力量直插基层”的行政执法新模式,破解基层违建执法看得见管不着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整合职能,实现执法全覆盖

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建立违法建筑“监管一件事”,将各相关条线执法数据和力量进行整合,实现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进一步梳理明晰部门权责,破解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部门间权责不清晰、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将部分违建领域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明确各类违法建筑由属地作为执法主体查处,相关执法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通过综合行政执法、资规、农水等相关下沉部门执法人员到乡镇、街道基层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充实“一支队伍管执法”人员力量,打破部门间职责边界壁垒,形成执法合力,重大案件由属地根据部门职责移送相关主管单位协助办理。2023年以来,各镇街累计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联合检查2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33起,达到违建案件“看得见也管得着,并且管得好”的效果。

源头控制,数字监管提效能

充分运用现代化、数字化违建监管手段,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违建行为进行监测和识别,提高违建的监测和发现能力,累计发布疑似违建卫斑点位203个,问题检出率75%。积极打通各单位执法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辅助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记录、管理和统计分析,提高执法效率和追溯能力,使得违建治理工作更加高效。明确镇街为辖区土地、规划违法建设巡查第一责任单位,建立完善村委会、居委会和社区等网格化违法建筑巡查工作责任制,通过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与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贯通对接,实现违建及时发现、即时处置、系统提醒等多方面功能,让执法更加透明和高效,达到“即查即拆”的效果。

规范执法,技能提升显成效

积极推进“1+8”部门执法人员实质化下沉,充实执法人员,提高办案能力,发挥“三改一拆”办、综合执法指导办等综合指挥部门在违建整治过程中的统筹协调、沟通联动作用,2023年度内组织召开违建相关协调推进会11次,实现全县违建整治和执法工作系统化推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规划、建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辨别违建行为和掌握执法技巧。组织制定违建领域执法流程和标准,发布优秀典型执法案例,明确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过程规范、透明,减少执法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编辑: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