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净道”岂容僵尸车“霸道”!
发布时间:2020-01-03 15:25 星期五
来源:海南日报

城市“净道”岂容僵尸车“霸道”!

日前,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深入路面开展“净道”行动,对于整治过程中无法联系上车主的“僵尸车”,交警依法将其拖移查扣。

“僵尸车”是民间对于长期放置、无人驾驶、无人看管的车辆的俗称,在城市商业区的地下停车场、小区路面和小区地下停车场等地,“僵尸车”尤其多见。

城市中为何屡见“僵尸车”?海南日报记者走访发现,“僵尸车”出现的原因五花八门。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整治,同时期待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僵尸车”。

现象普遍

长期“霸道”惹人嫌

影响市容存隐患

在海口市海秀路秀英村段的海秀快速路桥下,不过短短百米长,却停着4辆破旧不堪的“僵尸车”,玻璃布满灰尘、难见人影,个别轮胎已经瘪了。

“这些车已经停了几个月。”居住在秀英村的张万峰告诉海南日报记者,秀英村住户多、车位少,很多住户都指望着海秀快速路下的免费停车位,“结果却被‘僵尸车’占去了不少。”

除了秀英村住户之外,海口许多市民也被这一沉疴痼疾所困扰。在龙华区现代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记者看到一辆布满灰尘的旧车。“这辆车在这里停了一两年,不知道是谁的,没人开也没人管。”业主曾云鹏很是担忧:“高温天气下,老旧车辆有可能发生自燃,伤到人怎么办?”

对于“僵尸车”的占坑行为,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符棋锋表示,此举属于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从安全角度而言,由于长期放置、无人看管,很多‘僵尸车’机件、电路老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同时,符棋锋指出,由于长期无人照管,“僵尸车”还容易被用于非法改装、套用车牌。

原因繁杂

老旧车随意丢弃

二手车闲置“占牌”

“根据以往处理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僵尸车’都有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存在超期年检等问题。”海口交警支队法宣科民警贺文昌介绍,交警部门无法断定这就是车主对车辆久置不顾的原因,但这确实是许多“僵尸车”具备的特征。

现代花园小区业主陈显贵推断,在长期“服役”后,车辆老旧,性能不佳,“维修要花大价钱,转手卖不出好价钱,车主也不愿麻烦,索性直接随意丢弃”。

“市民的经济水平提高,不少人更换了性能更好的汽车。”符棋锋认为,基于上述原因,车辆快速换新后,许多性能落后但尚未进入报废阶段的车辆就被车主停用。

姚德曾供职于海口市的一家二手车行。他坦言,在其从业期间,多名车主均表示购买二手车是为了“占牌”。“市民摇到小客车购买指标之后,一年不使用的话,3年内不得参与摇号。”姚德解释,为了保留车牌,很多人以几千元的价格购入老车,年检照做,平时不用,长此以往,二手车就被放成了“僵尸车”。

如何治理

不是交警“自家事”各方都需出把力

在此次‘净道’行动中,交警部门通过走访巡逻、群众举报、视频监控巡逻等多种方式排查、整治“僵尸车”。“把‘僵尸车’拖走后,我们会根据车辆的具体问题‘开处方’。例如车辆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要督促车主进行处理。如果车辆涉嫌堵塞消防通道的,由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处置。”贺文昌说。

符棋锋指出,治理“僵尸车”并非完全依赖交警。车辆停放在道路(收费停车场所除外)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到指定场所;其中车辆涉嫌交通违法依法应当扣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车辆停放在物业管理区域且无涉案嫌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规定或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处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收费停车场所,或者在道路和物业管理区域之外场所,且无涉案嫌疑的,由场所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经营人按照约定或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处理。

市民建议

设置专用停车场

物业管理再加强

针对“僵尸车”的处理,不少市民也有自己的思考。

市民陈婧芸表示,上海浦东新区在2018年设立了首个‘僵尸车’专用停车场。在无法联系到‘僵尸车’车主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统一把车辆拖移至专用停车场,并对其进行集中公示,半年内无人认领的车辆进入报废程序。

张云鹏则建议物业公司加强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在物业管理严格的小区、单位,车位‘各归其主’,外来车辆进入需要登记,‘僵尸车’并不多见。而在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的小区、单位,由于车辆可以自由进出,更容易成为‘僵尸车’的聚集地。”(记者 习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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