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2026第十届海丝论坛之港航法律专题论坛举行

2026-06-01 14:40:39 来源:浙江海港微信公众号 -标准+

5月28日,2026第十届海丝港口合作论坛之港航法律专题论坛在宁波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来自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仲裁机构、港航企业、高校及法律实务界的300余位专家、行业代表齐聚一堂,围绕ESG背景下港航法律服务的变革与创新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

论坛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主办,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战略研究与法律事务部、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承办,大连海事大学协办。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司法部涉外法治局副局长王鸿雁,联合国训练研究所繁荣司副司长迈克尔·艾达拉,浙江省国资委副主任童海桑,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董事、总经理朱苗出席论坛并致辞,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施建杰主持会议。

本次港航法律论坛以“和合共生——ESG背景下的港航法商融合与法律保障”为主题,设置成果发布推介、主旨演讲、专题对话等环节。论坛紧扣“法商融合”这一主线,深度聚焦ESG发展趋势,探讨港航业在跨境合规、信息披露、法律保障等领域面临的新挑战与融合路径,旨在为港航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监管部门及学术界代表搭建一个前瞻引领、务实高效的高层对话与实务交流平台。

会上,来自司法部、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贸促会、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日报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港口协会、浙江省法学会、宁波市贸促会以及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等十五家代表单位的嘉宾同台亮相,共同见证了三项重要成果(机制):浙江海事局、宁波海事法院“高标准全覆盖实体化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正式运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甬”向世界、“甬”纳全球:宁波对外经贸国别法律风险研究报告》正式发布,国家标准《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性评价》(GB/T 47432-2026)正式推广。随后,浙江海事局法规处处长罗晓斌、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庭长孙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政策法规所合规治理研究室主任李佳分别对上述三项成果(机制)进行了解读。

在主旨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潘勇锋以《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护航港口航运业转型升级 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发表演讲,从形势与需求、实践与成效、挑战与未来三个维度,系统阐述了中国海事司法如何应对港口航运业绿色转型、法律规则重塑所带来的时代课题。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运输司司长任为民以《ESG 演变背景下可持续海运的发展推进》为题,分析了港口航运业正从以可持续性为中心转向以韧性为驱动的框架,并强调在跨境合规冲突等挑战下,业界需将ESG嵌入日常运营与决策,以应对超越合规的发展需求。

韩国海事海洋大学校长柳东瑾以《韩国国际海事商事法院与韩国海事海洋大学的战略作用》为题,介绍了韩国在海事法治领域的创新实践,并提出了构建可持续的海事法律生态系统的愿景与战略成果。

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主任蔡晨风以《中国贸促会海商事法律服务助力港航业ESG转型与海洋强国建设》为题,从贸促视角提出打造适配ESG发展、贴合行业实操的现代化海商事服务体系升级路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以《论港口经营人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为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的演变历程,系统梳理了港口经营人三种立法模式,并探讨未来立法完善的新路径。香港航商总会荣誉法律顾问李连君以《国际海事仲裁法律与实践的发展趋势与创新》为题,介绍了国际主要海事仲裁机构,并重点阐述了中国临时仲裁制度的最新立法突破与实践创新,为全球港航企业纠纷解决提供了前瞻性指引。

在专题对话环节,在法治日报社副总编辑万学忠的主持下,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正良,坦桑尼亚驻IMO副代表德沃莎·艾德娃·曼丹达,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李晓枫,斯里兰卡知名国际问题专家、斯里兰卡“一带一路”组织创始董事亚西鲁·拉纳拉贾,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年度中国企业ESG年度人物”徐永前围绕“ESG与跨境港口法律合规的区域国别分享与合作对话”主题,分别从港口经营人民事责任立法的历史、现状与方向,ESG框架下港航运营、环境可持续性及法律治理的演变关系,绿色港口法律与实践发展,ESG背景下航运业脱碳进程面临的挑战,制度型开放与全球营商环境提升等方面进行探讨,共享不同法域下应对供应链合规挑战的宝贵经验,凝聚起推动法律合规从“成本项”向“通行证”转变的广泛共识。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