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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创新,扩大新仲全球影响力

专访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首席执行官林美恩女士

2023-03-30 14:49:4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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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毛晓飞

林美恩(Gloria Lim)现任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以下简称“新仲”)首席执行官(CEO),曾任新加坡律政部法律商业司司长和法律服务部主任等职,负责促进新加坡法律行业的发展,以及新加坡国际争议解决机制的进步与推广。2019-2021年,她带领新加坡政府代表团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第二工作组(争端解决)的工作。2021年,她从原先的仲裁政策制定者转身成为仲裁机构的管理者,那么对于新仲未来的方向及其与政府的关系,她会有着怎样的思考与规划,就此笔者进行了一次专访。

从政策制定者到机构管理者的角色转变

毛晓飞:我们知道,你在新加坡律政部工作时就已经负责管理新加坡的国际争议解决事务,包括国际仲裁,你个人最初是如何接触到国际仲裁的呢?

林美恩:我对国际仲裁的热爱始于2005年,当时我获得了新加坡国立大学(NUS)国际仲裁专业的研究生证书。之后,我又去哈佛大学读硕士学位,主修替代性争端解决,包括国际仲裁和调解。2006年的时候,我有幸观摩了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的讨论,当时新加坡政府代表团的负责人是知名仲裁专家巫昱成(Lawrence Boo)教授,这些经历激发了我对国际仲裁的巨大兴趣。

毛晓飞:在成为新仲CEO之前,你在新加坡律政部的工作与仲裁有何关系?

林美恩:我那时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新加坡法律行业相关的各种政策,重点是规划国际争端解决领域的发展框架。我深度参与了新加坡国际仲裁行业的改革开放进程,多年来也一直在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改革工作,包括不断修改完善《新加坡国际仲裁法》和研究制定各种支持新加坡国际仲裁发展的措施。

此外,我还负责新加坡的国际调解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为了支持国际调解事业的发展并推广《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我积极参与了相关法律框架的改革工作。2019年到2021年,我带领新加坡代表团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的会议,现在我依然作为新加坡代表团成员参加讨论。

在任期间,我的工作还包括改善新加坡发展国际争议解决服务的实体基础设施,担任麦士威争议解决中心(Maxwell Chambers)翻新和扩建项目委员会的主席。

毛晓飞:你是否从那时起就与新仲结下了不解之缘?

林美恩:在律政部工作期间,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发展和促进新加坡成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因此与新仲,还有其它在新加坡设有办公室的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和美国仲裁协会(AAA)等都建立了非常好的工作关系。

毛晓飞:你为何会放弃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转而进入仲裁机构这样一个私营领域?你将如何把作为政策制定者的工作经验注入新仲未来的发展?

林美恩:我总是喜欢追求能让我不断成长的机会,同时也希望可以为此作出自己的贡献与价值。作为一名曾经的公务员,我学习了如何为法律行业发展制定政策并将其有效实施,同时也学会了如何在新加坡建立一个好的法律与国际争议解决的生态系统,如何与法律共同体保持良性互动,而建立系统与管理团队也沟通工作的一部分。这些经验与技能对我履行当前职务大有裨益。可以说,新仲是新加坡国际争议解决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我希望继续为新加坡国际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此,我觉得自己应当抓住这个机会并接受相应的挑战。

作为首席执行官,我的任务是与新仲主席和董事会保持密切沟通,制定和实施符合新仲发展的战略,同时负责机构的整体管理和日常运营。我在律政部工作期间获得的整合资源与管理团队能力有助于机构的相关工作。在充分了解新加坡国际争议解决发展框架的基础上,我会把相应的经验与资源带入新仲,助力新仲实现下一阶段的成长。

平衡政府支持与机构独立运作

毛晓飞:在支持新仲发展方面,你现在作为机构管理者期待政府还能够给予怎样的帮助?

林美恩:新加坡政府一直在大力支持新加坡发展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而律政部始终站在各种政策制定的最前端,包括改革立法框架,确保新加坡作为优选国际仲裁地,促使新加坡的仲裁能够符合国际最佳实践。此外,政府还会积极参加促进国际争议解决发展的各项活动。

毛晓飞:新加坡政府如何能够在支持新仲活动的同时保持机构运作的独立性?

林美恩:新仲完全独立于新加坡政府运作。它本身是一个非营利组织,隶属于新加坡商业联合会(Singapore Business Federation)。新仲自身拥有国际化的董事会,且仲裁院和秘书处构成亦十分国际化。现任董事会主席是Davinder Singh先生,仲裁院院长是Lucy Reed女士——她目前也是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的主席。新仲董事会与仲裁院的其他成员也都是全球知名的仲裁专家与专业人士。我想,国际化的组织架构是机构独立运作的重要方面。

毛晓飞:你前面提到,新加坡政府为改善国际争议解决服务的基础设施而翻建了麦士威争议解决中心,新仲由此可以获得更好的办公环境与庭审设施,那么新仲是否为入驻支付租金呢?

林美恩:是的,新仲同样要支付租金,为麦士威争议解决中心提供的服务付费,因为这个中心运作本身是商业化的。

未来发展规划

毛晓飞:你认为目前新仲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有哪些?

林美恩:世界在不断演变之中,跨境交易亦如此。这对新仲的案件管理和用户需求匹配都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国际机构,新仲在过去五年中处理案件涉及的用户超过100个司法管辖区。我想,一个重要的挑战是——当然也是一种机遇,就是如何能够保持足够的灵活性和灵敏度,让新仲更好地满足用户对速度与效率的要求,提供更加符合商业现实的规则。我们现在还在不断地创新,并尽力倾听用户的反馈,对现有仲裁规则正在进行审查,考虑引入新技术更好地支持国际仲裁服务。

毛晓飞:更加具体一些,你会考虑在接下来的1-2年里,在哪些重点领域采取提升机构效率与专业化运作的措施?

林美恩:首先,我想是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继续扩大秘书处,不论从人员组成还是多样性方面,要确保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有能力支持不论是涉及普通法还是大陆法的任何类型纠纷。目前,秘书处已经比较国际化,拥有来自13个司法管辖区的律师,可以提供多语言的专业人才,能够使用不同语言进行案件管理。在新仲,我希望如果当事人倾向于使用本国语言进行仲裁程序,譬如说中文,那么秘书处要有足够的能力来管理中文语言下的仲裁程序。现在新仲董事会、仲裁院、秘书处以及仲裁员名册上都有中国专家。

其次,我们还正在研究如何利用新技术来支持案件管理以及提升终端用户的体验。我们的目标是为各方商业主体提供支持快速、高效和经济高效解决争端的服务与机制。

另外,新仲将继续致力于扩大全球影响力。目前新仲在中国、印度、韩国和美国有五个海外代表处。如果可行,且确有用户需求,将继续扩大海外办事处。我们还将努力为国际仲裁界提供一个引领思想的平台,譬如,在我加入新仲后就开始举办每年一度的新加坡国际仲裁研讨会,它在每年的新加坡公约周期间举办。我们非常希望这将成为国际仲裁界交流的重要平台。

毛晓飞:2017年,新加坡开始允许国际仲裁中的第三方资助。请问在实践中,新仲处理第三方资助案件情况如何?是否相关统计数据?

林美恩:根据新加坡的第三方资助制度,律师有义务披露资助协议的存在和资助者的身份。为了配合上述变化,新仲在2017年发布《关于仲裁员在涉及外部资助案件中的实务指引》(PN – 01/17(2017年3月31日)),规定在仲裁程序涉及第三方资助者的情况下,仲裁员应遵循的披露规定,以及在涉及第三方资助者时,仲裁庭要求当事人进行某些披露的权力。到目前为止,新仲没有披露有关第三方资助案件的确切数量或案件当事人国籍的数据,但自2017年以来,新仲处理此类案件进展顺利,当事人也愿意作出相关披露。随着第三方资助活动日益成熟,我们始终希望可以支持用户选择此种方式并乐见该领域的持续发展,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毛晓飞:2023年1月,新仲重新修订了示范仲裁条款,目的是什么?

林美恩:我们是考虑方便用户才在示范条款中增加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的管辖条款,可作为当事人起草仲裁协议时的选项。新加坡法院在国际仲裁方面拥有非常专业的仲裁员,其支持仲裁的裁决闻名于仲裁界,同时新加坡法院也以高效著称,因此,在以新加坡为仲裁地的国际仲裁中,当事人选择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作为管辖法院可以获得国际法官,包括有大陆法知识背景的资深法官,对国际仲裁相关法院程序的高效、专业审理。

根据用户需要增加在中国内地的服务

毛晓飞:新仲未来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内地的合作?如果是,你期待是在哪些方面?

林美恩:来自中国内地以及其他一些主要经济体(如印度、美国和东盟国家)的当事人对于新仲十分重要。我们需要继续与中国内地的法律界与商界人士合作。新仲已和中国内地的仲裁机构、高校、地方政府以及商会等组织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为此,我们将持续推进在中国内地的合作项目,积极开展有关国际仲裁的各类宣传活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别法研究室副主任、国际法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

编辑:薛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