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首届中国优秀仲裁案例征集评选延期至11月30日

2021-11-16 18:15:37 来源:仲裁研究院 作者: -标准+

编者按: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仲裁研究院于2020年启动了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工作,并于12月31日发布了中国优秀仲裁案例征集评选活动。2021年,仲裁研究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商事仲裁与司法”研究基地将持续发布仲裁司法审查研究报告,并承担了司法部“商事仲裁案例制度”研究建设的重任。为充分发挥案例制度对仲裁工作的支持优势,加强商事仲裁、商事诉讼的仲裁员、法官、专家学者、律师等业界同仁的交流研讨,促进行业共识,提升仲裁透明度和公信力,研究院将持续开展优秀仲裁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案例征集公告说明优秀典型仲裁案例是仲裁事业发展的真实诠释,是公众了解和认识仲裁的直接有效途径,是教学科研机构开展仲裁研究教育工作的重要资料,更是业界同仁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并藉此形成与商事诉讼对应沟通的相互参考。在不违反仲裁保密性原则下,及时遴选、评析、总结、公开仲裁典型案例,有利于提升中国仲裁的整体水平,增强商事仲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从而真正推动仲裁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首届中国优秀仲裁案例征集公告后,申报工作得到仲裁界同仁的广泛支持,评审组也得到来自高校、企业、律师、仲裁机构等众多行业专家热烈响应。鉴于本届优秀案例评审结果将作为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裁决质量”指标的加分内容,部分仲裁机构近期反馈,由于疫情等原因仍有部分优秀裁决文书未能及时提交,希望能够延长征集期限。考虑到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相关工作因疫情等原因延长了期限,首届案例征集将直接作为“商事仲裁案例研究制度”的重要支持,经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案例征集申报截止时间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鉴于时间有限,请机构组织申报案例时注意区分案件类型参评,建议每种案件类型择优申报,不超过10件;机构也可动员仲裁员经机构认可后直接提交。鉴于前述,各仲裁机构已经向司法部案例库系统提交并被采纳的案例,也可以申报参与评审。


征集延长说明征集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24:00结案日期:征集案例的结案时间调整为2010年1月1日-2019年1 月1日。提交方式:打开法大仲裁研究院官网“首届中国优秀仲裁案例申报库”网址http://www.chinaarb.org/anli在线提交,按照在线提交的指示完成申报。填写完毕“必填”字段后,系统会生成统一格式的文件,可点击“预览”查看;查看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完成在线提交。申报主体:欢迎仲裁机构、法院、教学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统一组织申报;案例征集为申报机构专设“仲裁案例征集优秀组织奖”。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院工作人员。研究院办公室电话:010-58908570;58908571


编辑:买园园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