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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成功举办

2021-09-15 18:26:12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作者: -标准+

9月14日,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IBA Arbitration Committee)为国际合作伙伴。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Philippe PINSOLLE先生通过视频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主持开幕式。

(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会场)

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和有关国家法官、仲裁员、律师、学者及工商界人士约200人现场参会,来自近40个国家和地区约241.2万人次通过央视频等在线平台关注或收看。

(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在开幕式上致辞)

高燕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作为中国最早设立和最具代表性的常设仲裁机构,贸仲广泛开展国际仲裁交流,深化与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等各方面合作,持续推广仲裁领域有关国际条约适用,积极探索最佳仲裁实践,着力搭建新型合作平台,牵头建立《“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合作机制》,为推动国际仲裁治理体系建设不断贡献智慧与力量。她提出,贸仲将与全球同仁一道,推动国际仲裁更广泛运用和高质量发展,在维护国际经贸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为此,要不断完善仲裁制度,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应用技术创新,增强仲裁发展新动能;深化国际合作,推进“一带一路”仲裁法治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在开幕式上致辞) 

王胜明副主任在致辞中简要回顾了中国仲裁发展历程。他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仲裁的发展波澜壮阔,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新形势下,仲裁工作应当乘势而上,更上一层楼。一是要关心时势。国际形势、国内形势以及地区形势,都会不同程度影响仲裁,要密切关注形势发展,适时做好仲裁工作。二是要服务大局。把认真学习法律与国家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结合起来,通过正确实施法律,努力实现国家发展目标,落实重大决策。三是要充分自治。尽可能尊重和体现当事人意愿,仲裁规则就更具有先进性,仲裁效率更高,仲裁公信力更强。四是要开拓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仲裁,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五是要加强监管。仲裁的生命力在于公信力,要加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开幕式上致辞)

熊选国副部长在致辞中指出,司法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国际经贸往来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自1995年仲裁法实施以来,中国共设立270多家仲裁机构,累计办理仲裁案件400余万件,涉案标的额5万多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解决的纠纷涵盖经济社会发展众多领域,中国已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仲裁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北京、上海等地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仲裁在服务全面对外开放、参与全球经贸营商环境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就提升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水平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树立中国仲裁品牌,打造国际一流机构;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助力仲裁事业发展;三是深化仲裁国际交流,拓展广度深度合作。

(国际律师协会(IBA)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Philippe PINSOLLE先生通过视频致辞)

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Philippe Pinsolle先生在视频贺词中表示,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在过去五十年为国际仲裁协调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国际仲裁的基础是国际合作,作为国际仲裁的两个重要支柱,1958年《纽约公约》以及1965年关于投资仲裁的《华盛顿公约》充分展现了国际合作成果。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仲裁机构、仲裁员、当事人和代理人积极适应国际仲裁新形式新常态,尽量以更加低成本、高效的方式推进仲裁程序。贸仲委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推进国际仲裁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也秉持同样的目标竭尽努力,致力于促进国际仲裁不断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

陶凯元副院长在主旨演讲中指出,近年来中国法院聚焦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积极支持商事仲裁的法治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机构;规范仲裁司法审查,统一司法审查标准;支持仲裁制度创新,促进中国仲裁事业国际化发展。在准确适用《纽约公约》方面,中国法院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严格依照法定事由审查,准确分配举证责任;依法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准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仲裁程序的正当性;严格把握公共政策,审慎界定公共利益的标准。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建设更加高效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形成更加统一的仲裁司法审查标准,打造更加友好的国际仲裁法治环境,推进仲裁制度的完善和国际公信力的提升。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主持开幕式)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发布《“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合作机制》)

继2019年贸仲联合40余家国内外仲裁机构共同发布《“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之后,本次论坛还同期举办了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发布了由32家境外仲裁机构和组织以及15家国内仲裁机构共同达成的《“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在题为“美美与共,和合共生”的发布辞中,王承杰秘书长指出,共建“一带一路”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沿线国家加强法治合作。为落实《北京联合宣言》,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贸仲与国内外主要争议解决机构共同达成《合作机制》,以期进一步凝聚各国仲裁界合力,为全球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他强调,《合作机制》立足时代要求,体现了全体创始成员的共同愿望和美好愿景。贸仲期待同国内外仲裁界一道,强化合作力量,着力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深化科技支撑,着力构建信息化合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着力构建“一带一路”互鉴共融的法治体系。

(高燕会长、王胜明副主任、陶凯元副院长、熊选国副部长、卢鹏起副会长、王承杰秘书长共同启动《“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合作机制》)

论坛现场举行《合作机制》启动仪式,全场响起热烈掌声表示祝贺。

本次论坛以“志之所趋,无远弗届:新时代国际争端解决的合作与发展”为主题。20余位与会中外专家围绕“和衷共济:构建‘一带一路’法治共同体”“环球视角:国际仲裁如何适应变化中的世界”“聚焦中国:完善仲裁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等议题发表主题演讲,展开了富有成效的对话交流。本届论坛对于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仲裁和国际仲裁发展,推动国际仲裁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议题一 “和衷共济:构建‘一带一路’法治共同体”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调解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单文华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沈红雨女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学兵先生,西班牙马德里国际仲裁中心(MIAC)主席José Antonio CAíNZOS先生,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TIAC)主任Diana BAYZAKOVA女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书宝先生,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蔡俊锋先生,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院委员巫昱成(Lawrence BOO)先生]

在第一个议题中,与会嘉宾围绕构建“一带一路”法治共同体展开热烈讨论,结合相关实务案例就仲裁机构间加强司法交流与互助、增强中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竞争力、防范法律风险、优化“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探究仲裁机构间的国际法治合作模式提出了建议。

[议题二“环球视角:国际仲裁如何适应变化中的世界”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国际律师协会(IBA)商事仲裁案例委员会联合主席、中伦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负责人曹丽军先生,国际律师协会(IBA)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Philippe PINSOLLE先生,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主席Claudia SALOMON女士,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Shearman & Sterling)合伙人Emmanuel JACOMY先生,天同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辛正郁先生,安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詹昊先生,中粮国际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勇女士,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Queen Mary)国际仲裁学院副主任、《2021国际仲裁调研报告》负责人Norah GALLAGHER女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女士]

在第二个议题中,与会嘉宾就国际仲裁规则的发展变化、科技在国际仲裁中的应用、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后疫情背景下仲裁效率的提升等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新时代背景下国际仲裁的发展方向提供了独到见解。

[议题三“聚焦中国:完善仲裁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黄进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轶先生,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主席Lucy REED女士,国际律师协会(IBA)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席Chiann BAO(鲍其安)女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先生,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Pinsent Masons LLP)合伙人陈希佳(Helena CHEN)女士,美国佩珀代因大学施特劳斯争议解决学院院长、争议解决威廉姆·韦伯斯特荣誉主席Thomas STIPANOWICH先生,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负责人纪超一先生]

在第三个议题中,与会嘉宾立足中国仲裁发展实际,结合国际仲裁经验,就当事人意思自治与机构规则间的交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等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为中国《仲裁法》的修订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为期一天的会议在热烈讨论与交流互鉴中落下帷幕。闭幕式上,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Samaa Haridi女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致闭幕辞。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主持闭幕式。

(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Samaa HARIDI女士致闭幕辞) 

国际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席Samaa Haridi女士在致辞中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得到了国际仲裁界广泛关注,贸仲等仲裁机构和组织为此作出了大量工作和努力。中国仲裁法修改有助于推动中国仲裁实践与国际商事通行做法接轨,进一步完善中国仲裁法律制度,营造仲裁友好的法律环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致闭幕辞)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对于促进国际仲裁事业行稳致远具有积极作用和现实意义。《合作机制》是探索“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合作新模式,推动构建“一带一路”仲裁法律共同体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全球仲裁界进一步深化合作,不断促进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在全球范围的广泛适用。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致闭幕辞)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致辞中总结了论坛的丰硕成果。他表示,本次论坛汇聚了中国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最权威的声音,与会专家分享国内外最新最佳最广泛的仲裁等多元争议解决实践,对当下及疫情后时代国际仲裁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主持闭幕式)

本次高峰论坛成果丰硕,圆满落幕。


编辑:买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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