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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2021-04-25 10:10:17 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作者: -标准+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云南省实际提出了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共六部分二十条,分别为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仲裁委员会自身建设、着力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提高仲裁服务改革发展能力、加强对仲裁工作的领导监督。

《实施意见》坚持对标《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要求,从贯彻仲裁法律制度,改革发展仲裁体制机制,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的角度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根据《若干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改革思路,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针对我省仲裁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业务发展辐射能力不强、仲裁影响力较小的现状,加大统筹支持,鼓励仲裁委员会在体制机制上改革创新,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契合中央精神、符合仲裁发展趋势的发展道路。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线,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重点,健全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仲裁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仲裁公信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化解纠纷,公正及时解决矛盾,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要规范仲裁委员会设立、变更登记、换届工作,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规范仲裁发展秩序,保障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要强化仲裁委员会决策地位和作用,探索仲裁员等级评定、奖惩和退出机制,合理确定仲裁员报酬标准,做好仲裁员选聘工作,提高仲裁秘书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仲裁机构资产管理。要将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积极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积极配合司法部仲裁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探索线上仲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为当事人提供经济、便捷、高效仲裁服务,推进仲裁专业化和区域化发展。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以服务南亚东南亚为主的云南仲裁品牌,鼓励仲裁委员会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昆明、红河、德宏三个片区合作建立区域仲裁工作平台,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高云南仲裁工作的国际认知度和影响力。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加强对仲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健全完善对仲裁的司法支持监督机制,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协调仲裁与其他行业的关系。

《实施意见》是云南省仲裁事业发展史上首个以省两办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对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进一步发挥仲裁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推进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开创全省仲裁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买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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