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仲裁办原主任被双开 |
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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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张维 实习生元昱文 据绍兴市纪委2月1日通报,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秦甫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绍兴市委批准,中共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决定给予秦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秦甫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经中共绍兴市委批准,中共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对绍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秦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秦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据了解,审查、调查期间,秦甫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对自己的处理,退赔违纪违法的全部所得,承担所犯错误的责任。

孙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