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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长春1月30日电 记者徐强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显近日透露,吉林省法官队伍建设将实行“责任状”管理,一个庭长出现违法犯罪,主管院长要主动向院党组提出引咎辞职。 张文显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院长和副院长要签订责任状,副院长和庭长之间、庭长和法官之间层层地要签订责任状。一个庭长出现违法犯罪,主管院长要主动向院党组提出引咎辞职。“主管院长如果不提出辞职,院党组就主动提出来,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不流于形式,而是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挂钩,这样才能发挥一岗双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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