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社主办 法制日报简介 设为首页
法制日报报系查询
法制网内容检索
不支持Flash
您的位置:
“法庭科学”新专业不愁分配 政法大学法硕班今年首招

发布时间: 2009-09-17 我要纠错 【字号 】 【打印【关闭】

      

   法官正在仔细地核实证据      影视剧中展现的美国法庭科学工作者在犯罪现场调查取证

   “证据学法官”前传:全国惟一法庭科学法律硕士班鸣锣开讲

▲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法庭科学方向法律硕士班开学典礼

   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将法庭科学和证据法学紧密融合在一起,作为一门新的学科———证据科学来进行专门研究。而今,作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全国惟一的法庭科学方向法律硕士项目的承办者,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学教育改革试验田”的色彩更浓

法制网记者 焦红艳 法制网见习记者 莫静清

  “我想和政法大学签一份协议,请他们为吉林每一个基层法院培养一位证据科学方向的法官。所有费用由我们承担。”9月10日,在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法庭科学方向法律硕士班开学典礼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送上的这份迫切而真诚的“意外大礼”,迎来全场师生的掌声一片。
  参加开学典礼的,除了28名新生,还有10余位来自教育界、司法界的“重量级嘉宾”: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曾宪义、国务院学位办处长黄宝印、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赵立军……中国政法大学的黄进校长还特意换了身崭新西装出席。
  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将法庭科学和证据法学紧密融合在一起,作为一门新的学科———证据科学来进行专门研究。而今,作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全国惟一的法庭科学方向法律硕士项目的承办者,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学教育改革试验田”的色彩更浓。

  事实认定不准导致涉法信访案件居高不下

  “不少案件判了之后老百姓还要上访,问题往往并非出在法律判断上,而在事实的认定上。比如合法证据没有被采信、被采信的证据明显有瑕疵却没有被指出来等。”张文显院长在接受《法制日报周末》专访时说。他认为,法官需要提升在事实认定和证据科学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为吉林省每一个法院,都配备至少一名证据科学专业法官的原因。他还透露,将来吉林省高院的审委会中也要有一位这样的证据学专业法官。
  除了法院,张文显院长还认为,其他政法机关虽然配备有法医和证据科学方面的技术力量,但总体来说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证据意识和证据能力还很不适应社会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保障人权、促进和谐的需要。例如,对于什么是证据,如何收集、固定、甄别证据,证据的合法性要素,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哪些证据应该被排除等,很多人的认识还未达到科学与法治的水准。
  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时常不得不将案卷退回补证或者由法院直接调查取证。如果侦查和起诉阶段的证据工作没有做好,必然使法院的审判难度增加。尤其是刑事类的大案要案,必须以确凿的证据为前提。如果很多证据工作不好的案子到法院后,法院不得不重新进行证据调查,或请侦查和起诉部门补证,如次反复,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审理效率。
  张文显认为“证据”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性应该引起公、检、法所有部门的重视,律师证据意识的提高也迫在眉睫。
  法律实务工作中的种种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议论纷纷的冤假错案暴露出“事实认定”证据规范意识及其技能的不足,而与此对应的却是社会日益技术化和信息化,新类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的现实背景。
  回到源头,教育是本。

  “不鼓励法律硕士考博士”

  在法律的适用中,有两个根本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就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来看,前者一直是教育的重点,16门相关核心课程和其他选修课程的开设,足以使学生们在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之后,对案件要依照哪章哪款,不至于遇到太多困难。但是后者,证据科学的教育却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张保生教授介绍,现在全国的大学法学院,只有中国人民大学一所把证据法学列为了本科生的必修课程。
  打官司本来就是应该打的是证据,法律适用的前提是准确的事实认定。
  张文显院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们普遍感到当前的法学教育总体上远离法律实践,法律实践能力的训练严重不足,如果不加强证据科学教育,不加强学生在证据科学基本理论和技能上的培养,就很难适应公证、高效的审判需要。
  如此模式教育出来的学生,一到政法机关工作,立刻就反映出了其在认定事实方面的能力欠缺,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学生在学校没有受过证据科学方面的相关训练。张文显谈到了来自法院这个实务部门的“现实焦虑”:“无论是刑事案件的控辩双方、还是对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举证、质证过程中对证据的把握都不够,在法官认证的素养更急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存在证据技能的缺失,导致法官对案件的定性、量刑、法律侵权违约责任的追究上把握不够准确。”
  这种“焦虑”在法学教育上折射的则是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培养探索中与实务的脱离。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教育应该有所区别,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大问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曾宪义直言。
  然而对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公众大都停留在“本科学法律的,研究生毕业是法学硕士,本科没有学过法律的,则是法律硕士”的粗浅划分。
  事实上,教育部门当初设立“法律硕士”学位的初衷,是要为法律实务操作部门培养专业人才。然而十几年过去了,与法学硕士相比,法律硕士并没有突出这一“特色”,在“法庭科学”培养方向之前,也仅有“知识产权”一个专业方向,其余仍是“批量通学”。
  “对于法学硕士,我们开始有意识地逐步引导‘少一点,精一点’,最后成为博士。对于法律硕士我们坚持以实践为导向,面向职业岗位和实际需要,我们并不鼓励他们考博士。”国务院学位办黄宝印处长在开学典礼上说。
  黄处长透露,国务院学位办也在进行法学教育体制与法学人才培养方式改革,对法律硕士应该招哪些学科背景的学生、应该开设哪些学科方向,对于法律硕士的定位,也一直在探索中。如何达到教育与实务的结合,法律硕士的培养始终被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渠道。

  “职业化”毕业生不愁出路

  据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常林教授介绍,在第一届学生还没开学之前,就有公安部门的人找上门来要人了。尤其是法医鉴定人员。“这样的人才,你们培养一个,我们要一个。”他们这样表达了对专业人才需求的紧迫。
  由于医事纠纷越来越多,张文显院长也表示,每个法院都应有一位处理医事纠纷的专家型法官。据张院长介绍,吉林省已经组织了一些法官对于医疗过程中常见的医疗事故进行分析,然后再延伸到案件中病人、医院所应承担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分析,目的是通过案例进行研究和教学。
  除了有意愿接受毕业生,张文显院长还计划组织法官到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进行在职学习。“不是为了文凭,跟班学习的就是为了系统地实现技能提升。”
  在张文显看来,证据绝不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证据规范深受法治理念和司法政策制约和影响。不同法治理念和不同司法政策,对证据要求的程度也不一样。反过来,证据原则不仅关系到具体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果,也直接影响到审判的社会效果。
  “法庭科学”职业化教育下的一个特点表现在“跨学科”的知识融合。“比如一个医学的本科毕业生,已经有了系统的医学基础,再到我们这来学习。3年里,我们将教他法医学和法律知识,对他进行细致的专业化训练。在这个过程中,他会掌握更多的实践技能。。对于这种高级法医人才,现在很多部门机构都缺,都想要。”常林教授说。

  专业考试带来的尴尬

  看到第一届新生入学,张保生院长心里当然高兴,但是也有小小的遗憾。
  “计划招生30人,只上来28人。计划全部要自然科学背景的学生,结果却有一半以上的是文科毕业生。”
  第一届“法庭科学”方向的招生遭遇了专业考试门槛的尴尬。
  法庭科学虽然具有文理交叉的特色,但是主要招生对象还是具有医学(法医学)、理学、工学学士学位等自然科学的本科毕业生。但此次法庭科学的“黄埔一期”中28个学生只有不到一半是理工科学生,其中学医的仅有两人。
  “主要是入学考试要考法学,对于学习自然科学的学生来说,短时间内让他们背熟完全不熟悉的刑法、民法等大部头法律,许多人望而却步了。”常林教授说。
  在常林看来,其实法律知识完全可以等到入学后再补。“法庭科学方向的学习是一个职业化训练,意味着需要一定资历和技能才可以做好。”这一问题已经反映到国务院学位办。张文显院长也认为这是法律职业化教育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门槛。
  “没学过法律的学生来考法学,完全是背书本,这是一个弊端。建议可以考一些基本的东西,比如逻辑、写作、概率等。”张保生说。
  “明年我们计划全招本科学医的学生”。张保生院长说,“今年招的学生,将来也会大有‘用武之地’,文科背景的毕业生可以从事文检、司法鉴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周末》报 (责任编辑:郑剑峰)
下一篇文章: 吴保全网络诽谤案重审 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小考官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色胆为何总要靠反腐之剑来刺破
·“最帅交警”符合时代审美
·杰克逊子女监护案的四大法律看点
·“博导性丑闻”让耻感无处安顿
 
·“科学发展 和谐家园”江苏行
·新闻工作者要忠于理想 坚定信念
·《西游记》中的妖魔为何命运有别
·谁在“折腾”中国的大学
·美国总统不能给学生演讲?
 
阅兵方阵“娘子军”
古都北京旭日东升
北京郊区现云海奇观
太行山“挂壁公路”
京城夜色璀璨迎接国庆
塞上特警霸王花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网 中国人大网 人民网 中国法院网 正义网 中国警察网 央视中国报道 网络文明工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广播网  
中华文化信息网 中国税网 搜狐网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新闻网 国际在线 中国律师网 光明网
中华工商时报 和讯网 新浪网 北青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台湾网   猫扑网 中华女性网 经济日报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华新闻传播网 千龙网 Tom网站 金融界 中国机构网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中工网 中国破产法网 中国平安网 中国315法律网
 
京ICP证060057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广告服务
法制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