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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存量达70亿吨 专家:政府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 2009-08-13 我要纠错 【字号 】 【打印【关闭】

  到2010年,北京将有10座垃圾处理设施到期被陆续关闭,到那时,北京可能每天有10770吨垃圾无处堆放。目前,北京的垃圾填埋场是超负荷运行,如果按现有的垃圾增长量和填埋场的处理能力,不到5年,北京的垃圾就没地方填埋了

 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8月11日,由搜狐绿色频道、中华环保基金会等单位公布了一项名为《垃圾分类,离我们有多远?》的网上调查结果。调查引起了京城部分垃圾处理官员及专家对垃圾处理话题的热议。
  “政府收了纳税人的钱,有责任把垃圾无害化处理掉。”专家与官员的共同看法是,垃圾处理政府不能免责。据他们透露,北京市今年将对单位及居民垃圾收费进行调整。居民垃圾收费“标准不一定会提高,但是收费的方式和方法可能会有变化。”

  垃圾围城仍然未缓解

  垃圾围城,几年前就已出现。
  新近出版的《2009年到2012年中国垃圾处理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我国垃圾的产生量给出了精确的数字:我国每年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且垃圾增长率达到10%以上。据这份报告披露,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
  《垃圾分类,离我们有多远?》调查公布了北京市的垃圾数据:截至2008年,北京每日产生生活垃圾1.84万吨,年产生活垃圾已达到672万吨。调查认为,北京市垃圾处理形势日益严峻。
  8月11日,北京市参事王维平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垃圾问题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垃圾量的猛增和处理能力的不足。而北京市市政管委主任陈永说:“在3年前,北京一年的垃圾产量堆起来能顶得上景山大,现在肯定更大。北京市平均每年垃圾的增长比例是8%。”
  令人更忧虑的是,垃圾的处理率并没有与垃圾的增长量成正比。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现有垃圾处理厂23家,日处理能力1.04万吨。按现有的日处理能力,北京市只能处理1.74万吨垃圾。专家称,如果要想将北京市的垃圾全部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必须超负荷67%以上运行。
  比这更窘的状况是,到2010年,北京将有10座垃圾处理设施到期被陆续关闭,“到那时,北京可能每天将有10770吨垃圾无处堆放。”专家称。目前,北京的垃圾填埋场是超负荷运行,如果按现有的垃圾增长量和填埋场的处理能力,不到5年,北京的垃圾就没地方填埋了。
  按照“报告”披露的数据,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占地约80多万亩,且占地量近年来又以平均每年4.8%的速度持续增长。“全国600多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三分之二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四分之一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专家说,垃圾处理率低下以及未来面临的无处填埋等问题等都会变得更加突出。

  北京将调整垃圾收费

  北京市城市居民每户收取3元的垃圾费已执行了很多年。
  8月11日,北京市政市容管委设施处副处长卫潘明表示,目前,北京市垃圾收费体系还未完全理顺,因此显得比较混乱。事实上,北京市居民交过几笔跟垃圾相关的费,一笔是清扫保洁费,这个费合在物业费里,通常是按照房子面积来算的。还有一笔是垃圾处理费,是按户按月收的,目前,北京市的标准是每户每月三元,外地来京的有居住证的,每人每月两元。
  就这两笔费特别是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情况,卫潘明说,北京市总体征收效果不太理想。“按照北京市现在人口、户数预测,一年可以征收2个多亿,2008年,北京市实际只征收到几百万元。”
  卫潘明还向记者介绍了北京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他表示,对企事业单位收费沿用的是“很古老的标准”,“当时的规定是垃圾清运费,25元一吨,收了垃圾清运费不再收垃圾处理费;还有一种是按垃圾桶收费。”卫潘明透露,目前北京市对企事业单位垃圾的收费基本是估量的,没有具体称重。
  据介绍,眼下,国外大多是按照容积来计量垃圾量,再根据这个量来征收垃圾费。卫潘明透露,今年北京市已在研究对企事业单位收费机制。到底采用哪一种收费方法,目前还不能确定。
  卫潘明透露:“针对企业这块,主要是调整收费方式和方法。”他表示,对企业收费以体积计量可能是更现实的方法。
  “今年将对单位的垃圾收费进行调整,下一步还要调整居民垃圾收费。”卫潘明肯定地说,“标准不一定会提高,主要是调整收费的方向和方法。收费是为了引导大家减少垃圾,不一定非得把钱收上去弥补财政。目前,北京市一年20多个亿的垃圾处理费基本上都是政府出的。”

  无害化处理政府有责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傅涛说,垃圾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政府。
  “政府收了纳税人的钱,就有责任把垃圾无害化处理掉。”傅涛认为,垃圾的资源化不完全是政府的责任,但是无害化处理政府一定是有责任的。同时,在政府责任下并不排除市场机制。
  傅涛的看法是,垃圾处理政府既可以自己做,也可以请别人帮它做。即使是采取市场机制,政府也不能免责,如果垃圾出了事儿,政府一定也有责任。对政府来说不存在赔钱来进行垃圾处理,因为是你的责任,既然把垃圾处理看成是公共服务,那么,政府就有这个义务。政府要投资,仅投资了还不能完事,还要进行监管。
  王维平也认为,垃圾问题关系到公众的生存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所以它是一个关系民生的公益性基础事业,主要责任应该是政府。
  法制网北京8月12日讯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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