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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严禁其进一步发展

发布时间: 2008-11-14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王立彬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13日在此间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国家将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小产权房”问题。
  鹿心社在就“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现在社会上对“小产权房”问题非常关注,包括国土资源部在内的各方面也作过相应的回答。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对于小产权房,这里要讲三句话:第一,小产权房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第二,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第三,要深入研究,分类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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