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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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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发布时间: 2008-09-01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中新网9月1日电 今天,2008年9月1日,中国几千万中小学生走进校园,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今天是值得记忆的一天,因为从今天开始,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此前已经免除,这意味着中国今日起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

  据了解,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费用。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将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会议指出,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把好事切实办好。

来源: 中新网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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