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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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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招:行人闯红灯可做半小时协勤代替罚款

发布时间: 2008-08-12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法制网记者蒋德

  这是记者在南京市白下路太平南路路口看到的一幕。

  一名30多岁的男子推着电动车过街,明明前方信号灯显示为红灯,他仍然照走不误,当即被值勤的交警拦下:“你有3种选择,罚款、抄告单位和义务协勤,你选择哪种?”该男子想了想,表示自己没带钱,愿意充当临时协勤员。随后,他按照民警的要求戴上白手套,挥起小红旗,在路口认真地指挥其他车辆行人按灯通行。大约15分钟后,一名中年人闯红灯被他发现并制止,他终于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地离开了现场。

  而被他发现的闯红灯中年人则选择了罚款。

  南京市公安交管局宣传科科长李聪告诉记者,早在10年前,南京就引进了让交通违法的司机和重点车辆单位驾驶员上路协勤的办法,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今又将其引入对行人闯红灯行为的管理,希望能够以此敦促市民文明出行。

  为根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一影响城市文明的顽疾,南京市可说动足了脑筋:让闯灯者当众宣读不闯红灯文明誓词、对其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单位,如今又在全市在六城区范围内增加新的教育管理办法——“义务协勤”。李聪告诉记者,凡发生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都可以在接受罚款、抄告单位,或义务协勤3种处罚中任选一项。

  面对交警的这一办法,南京市民的心态也不相同。

  一听不用罚款,年轻人很开心

  北京西路西康路路口三个推着自行车的小伙子,不顾红灯,径直从车流中穿行而来。

  “闯红灯,需要罚款20元。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接受教育,协助义务执勤!”路口执勤民警将三名小伙子拦下。

  一听可以不用罚款,三人都开心起来,当即将自行车停在路边,接过交警递来的小红旗,站在路口开始协勤。其中一名小伙告诉记者,他们三人都是附近一家酒店的服务员,刚才闯红灯也不是故意的,纯粹是习惯了,所以,“罚站”执勤的教育方式对他们来说很有作用,“记忆会很深刻,下次就不会再闯红灯了。”

  家门口,宁交罚款怕丢人

  中山路华侨路路口,一位斜背着挎包的男子由东向西穿过中山路后,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对不起,您刚才闯了红灯。如果你可以选择协勤,就请在路口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半小时,或发现下一个闯红灯的。”

  一听要在路口协勤,这个刚才还说没带钱的男子立即从挎包中翻出了两张10元的钞票,一把甩给交警:他家就在附近,站在这里执勤,万一被熟人看见了,就把老脸丢尽了。

  小学生主动要求协勤

  就在违章市民纷纷被要求“罚站”路口义务协勤的时候,琅琊路小学四年级三班的小学生侯宇辉经过北京西路西康路路口,竟主动找到交警,表示也愿意“义务协勤”。只见她手持小红旗站到了路口,见对面是红灯,就将小红旗举起,拦在车道上;看到对面是绿灯,她便将小红旗放下,还打着手势疏导市民快速通过路口。

  “小朋友执勤,你哪还好意思闯红灯啊!”一位骑着自行车的市民告诉记者,他要赶时间送个资料,确实很想闯红灯,“但我看到一个孩子在这执勤,还真不好意思。”

  李聪告诉记者,自打本月9号实行这一新规以来,多数闯红灯者还是选择罚款,怕“丢人”是主要原因。

  对于南京市公安交管局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这一新举措,有律师认为“形同罚站”,有自定罚则之嫌。但南京交管部门认为,让闯红灯者协勤,是在违法者不能缴纳罚款、不愿接受曝光后的一种教育手段,并不是处罚。而对违法者给予交通法规教育是相关法律对交警和交管部门规定的义务。李聪告诉记者,自打今年4月南京市创建文明城市进入高峰以来,全市有1万多机关干部走上街头协勤,“难道这些人都是在罚站吗?”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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