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郭建珍
暂住证制度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起到过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在同一地域生产、生活的居民,因所持“暂住证”和“户口本”的不同,在子女入学、单位招工、参加医疗保险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日益突出。为此,许多来自不同行业的人们都曾为取消"暂住证"制度而奔走呼告,以使生活于同城的所有人,都能得到所在城市的认同与平等对待。
全国各地普遍实行的暂住证制度,大都依据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公安部规章规定而制定。而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六大事项,并没有为实行暂住证提供依据。超范围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法》是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和它相冲突了 。
就在暂住证制度是存是废争执不下之时,山西省南部普普通通的万荣县,在户籍制度上首破坚冰,废止了实行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开了山西省暂住证制度改革先河。6月18日,记者赴万荣就当地公安部门的这一重大举措进行了采访。
2008年春节过后,山西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流动人口推行《居住证》的制度。万荣县公安局为了寻找一种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在局长张克勤的亲自带领下,办公室人员本着“走进暂住人员内心世界,为他们排忧解难”的思想,深入辖区皇甫、荣河等乡镇与暂住人员零距离接触,进行深入交谈和沟通。通过走访,他们了解到,暂住人员对公安民警的工作态度、工作精神非常满意,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客人”、“外来人”的感觉,在生活等各方面感到与本地人存在一定的距离。
根据走访和调研结果,万荣县公安局召开了机关全体民警参加的讨论会。讨论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让暂住人口与本地群众享有同样的待遇,拥有同样的感受。 为此,该局率先制定了《流动人口管理改革办法》。该办法正式决定,对辖区所有暂住人口实行常住化管理,废止《暂住证》,全部发放与当地居民相同的户口
外来人员也是万荣的“主人”
“领到户口本时,我都不敢想信,自己也成了‘万荣人’!”在万荣县皇甫乡东埝村打工的马锁忠提起从派出所领到户口本的那一刻,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
马锁忠是甘肃省宕昌县车拉乡吊堡子村人。3年前,23岁的他随父亲从老家来到万荣后,一直在东埝村一家砖瓦窑打工。领到户口本,意味着马锁忠也成了一名“万荣人”,而此前,人们对他的称呼是外来打工者。
马锁忠说,从暂住的外来打工仔到“万荣人”,心里有着太多的感慨,而流淌在身上的则是久违的暖意。他说:“我感到自己的腰杆比以前硬朗了许多,因为我现在也是万荣人了!”
1708名外来人员成“万荣人”
2008年2月20日上午,在皇甫乡政府和派出所的配合下,万荣县皇甫乡东埝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的选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这个村民小组的所有成员均来自甘肃省宕昌县。半个小时后,同样来自甘肃的任伟录以全票当选为东埝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
2月22日,任伟录领到了居民户口簿。在这本户口簿上记载着这样一些内容,户别:暂住户;户号:2008014;户主姓名:任伟录;住址:山西省万荣县皇甫乡东埝村第七组。
任伟录说:“做为一个外地打工者,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能成为东埝村村民,而且还能当上村民组长。万荣公安局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在这里感到了家一般的温暖。”
皇甫派出所张春龙所长说,截至目前,该乡所有暂住人口已全部编入各村居民组,居民组长也全部由所在小组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新编的村民小组接受村委会的领导和管理,参加村民会议,享有该村村民的所有待遇。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还及时指导小组居民建章立制,帮助他们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并利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的形式,对他们进行法纪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团结互助教育。
与此同时,在万荣城区打工的外来务工者,也被户籍警全部编入了所在居委会。
万荣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在城区重点企业务工的人员,他们为其发放了集体居住册,将所有务工者纳入了集体户并划入所在居民区进行管理;对于零散的务工人员,仍实行逐人建档的办法,按人发放居住户口簿。
据了解,截至目前,来万荣打工的1708名人员已领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簿。
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万荣的“户口本”制度,使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得到了实质性改变。
2008年4月1日,万荣县公安局再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对持有户口本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驾驶证、计划生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样的待遇。
今年春季,甘肃省宕昌县的马清军夫妇领着4岁的儿子马学强来到皇甫乡东埝村打工,皇甫派出所民警根据规定为其办理了常住人口登记,将其编入了第七居民组,并立即与村委会联系,将马学强送入了本村幼儿园。在幼儿园内,小学强享受到了与所有村民子女同样的免费政策。
张春龙说,外来务工人员持户口本即可在本村加入新农村合作医疗,生病后可享受补助。其子女需要上学时,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为了与外来人员加强沟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服务,万荣县公安局在为外来人员发放户口簿的同时,还配套发放了一张精巧的“连心卡”。卡上有本人的照片、基本情况和辖区片警的温馨提示:“当您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请与我联系。”下面还附有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消除居民身份的差异
万荣县公安局在暂住人口管理上的新举措,引起了当地百姓的热议。
一私营企业办公室主任李某说,暂住证是区分“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符号,持有暂住证,意味着是外来人口;持有户口本,意味着是当地的永久居民。暂住证属于早期治安管理方面的一种强行确认制度,反映了执证人与本地居民截然不同的身份,是有别于当地人的“另类人群”,有歧视之嫌。万荣公安局取消暂住证,迈出了缩小城乡差别、消除居民身份差异的关键一步,其做法值得肯定和大力推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地多数居民持有与李主任相同的观点,但也有少数人认为,暂住证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外来人口和本地常住人口确实有区别,即便将外来人口划入常住人口的范畴,仍然回避不了他们任意游走的“流动性”,因为他们的“根”不在本地,随时可能返回原籍或改走他乡。
户籍改革迈出关键的一步
万荣县的做法该作何评价?山西省诚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牛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牛律师说,暂住证制度与身份证制度相左。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凡持有合法身份证的人就表明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必然享有本国公民的权利,其中就包括在国内自由往来、居住、探亲访友等权利,如果在身份证的基础上,再附上一个“暂住证”,无异于画蛇添足。
牛耕认为,万荣县公安局对暂住人口制度进行的改革,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但却实实在在地迈出了户籍改革关键性的一步,触动了“暂住证”制度的根基,对今后户籍制度走向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法制网太原6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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