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社主办
法制日报简介
设为首页
法制日报报系查询
法制网内容检索
高级

 
不支持Flash

总编信箱

新闻线索

读者投稿

 
  新闻资讯 | 焦点网谈 | 论坛 | 图片 | 法界动态 | 政法综治 | 访谈 | 人大立法 | 政府法治 | 法律服务
2008年6月4日星期三
案件直击 | 法制时评 | 博客 | 专题 | 法眼财经 | 社会与法 | 直播 | 法 学 院 | 司法考试 | 环球法治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

新疆阿勒泰地区出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收入

应申报工资奖金、讲学写作所得等11项内容

发布时间: 2008-06-04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吴亚东 “与领导干部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内容,都将通过阿勒泰廉政网等主流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以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这是新疆阿勒泰地区近日(5月28日)出台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的内容。

  据介绍,《规定》明确了必须申报个人财产的对象是“受地委直接管辖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甚至将申报人群扩大到“有职权”的普通干部。《规定》称,“地直司法机关中依法享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党员干部,某些特殊机关如工商、税务、财政、交通、水利、城建、民政、扶贫、旅游、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的科级干部”,都必须申报个人财产。

  《规定》明确规定,只要是与申报人职权密切相关的收入内容,包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申报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情况等11项内容,都将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以便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收入置于纪律检查机关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

  该《规定》将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种类分为初任申报、年度申报和离任申报。为了防止事后受贿等行为的发生,其中离任申报的时限被延续到退休后三年期满为止。

  《规定》将2009年1月1日定为首次申报时间,“凡是在首次申报前主动上缴全部违纪违法收入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免予处分。”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杨凯旋)
下一篇文章: 两年走私3亿逃税2千万18被告获刑
相关文章:
 
 
沙子:写给我的战友们
亚子:“5.12”应成为纪念日
沙子:中国,打赢这场攻坚战
亚子:我们的人生从此改变
查庆九:国旗,为地震死难人民低垂
沙子:那一刻难忘 那一刻铭记
步出东门行:哀悼地震中死难的同胞
千古洲:哀悼日将中国记忆载入史册
古力:笛声凄厉遏行云
菠菜:为地震逝者默哀三分钟

 
惩治趁灾违法犯罪理应宽严相济
坚决打胜抗震救灾这场硬仗
打通生命之路 伤亡减到最低
灾区重建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职
灾后稳定还要看我们的公安民警
聚焦汶川震灾救援全国哀悼日
如何看待现场执法音像记录
该如何对待青年节
专家共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注300名城管局长承诺
大山深处的守哨兵
杨利伟与孩子迎六一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广告服务

京ICP证060057号

法制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首页>>新闻资讯
87307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