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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006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和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活动概览
2007年4月至10月,由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和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共同主办了2005年-2006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和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活动,经过初评、复评和定评,共评出321篇(件)获奖作品。其中,特别奖1件,一等奖49篇(件),二等奖99篇(件),三等奖172篇(件)。 这次评选活动,按照《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办法》和《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和广电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央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进行初评,共有近300家新闻媒体推荐参评作品1100件(部)。其中,新闻类作品近900件,影视类作品近200部。全国评选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影视界专家学者,采取分别审看、集中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初评推荐作品进行了复评和定评,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及等次。 获奖作品涵盖消息类、言论类、通讯类、系列报道、深度报道、专栏类、专版类、图片类、广播新闻、广播专题、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电视栏目、电影、中短篇电视剧、长篇电视剧、教育片、纪录片等各类法制新闻和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 这次参评作品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参评作品能够紧扣法制主题,从立法、司法、普法、行政执法等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及时、全面、准确、生动地反映了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从报送的参评作品看,一是参评作品能够及时宣传和诠释最新法律法规,如对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反商业贿赂、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及时宣传和普及;二是关注社会百姓生活中最新发生的热点法律问题,如药价虚高、相邻关系、物业管理等法律问题;三是特别关注未成年权益保护、新型智能犯罪等法律问题。 第二,参评作品质量明显提高。从参选作品中可以明显看出,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普法后,中央和地方各级媒体已经从基本的普及法律知识逐步向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倡导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目标转变。特别是中央级媒体参评作品,不仅在主题、写作方法、文笔等都有明显的提高,而且在文章的立意、角度、高度等方面也有明显的进步。 第三,参与推荐参评作品的单位覆盖面较广。推荐单位近300家,既有各中央级媒体、各行业报刊、地方省市级党报党刊,也有国有企业报纸;既有媒体、各级党政机关、学校、法制新闻协会,还有国防科工委、部队等。特别中央和地方电视台、电视制作单位达163家,其中,中央电视媒体11家、地方电视台92家、中央和地方影视制作单位60家,这充分说明中央和地方电视台、影视制作单位越来越重视电视法制宣传工作,电视法制宣传已成为新闻媒体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消息】
法治特色鲜明 新闻焦点突出
这次参评作品导向正确,法治特色鲜明,新闻点突出,基本反映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焦点,梳理了法治生活的重点、难点,体现了新闻作品的时效性,传播思想的丰富性,在写作上基本能做到客观、及时、准确、鲜明。 参评作品选题独特,立意深刻。如评为一等奖的作品《农民首次被确定为我国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新华通讯社)是从司空见怪的领导讲话等中淘得的“真金”。把农民作为普法工作重点,无疑具有导向性;一等奖的作品《我国8.5亿人接受普法教育》(人民日报)对20年普法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文章中对几个事例的穿插和公民对话的运用非常自如,增强了文章的可信度;一等奖的作品《马背法庭升级车载法庭》(法制日报)在众多作品中让人眼睛一亮。这篇消息通过草原巡回法庭半个世纪的变迁,让我们清晰地感受到了几十年来祖国法治建设的脉动;一等奖的作品《政法信息公开规定怎成白条》(浙江市场导报)是一篇舆论监督之作,文章通过村民和记者的亲身经历,反映了“看材料难”的现实,折射了政法信息公开在一些地方有名无实带来的窘境;一等奖的作品《上海三个“100%”推动法制建设》(文汇报),比较系统而全面地介绍了上海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根基 参评作品构思独特、小中见大、写法鲜活。如二等奖作品《“行贿黑名单”卡住不良建筑商》(检察日报),介绍了重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运行10月的成效,而且提供了实例,从而为消除社会疑虑,推动市场清廉起到了较好的正本清源作用;二等奖作品《一年执法告知254.4万次》(人民公安报),介绍了江苏警方的做法与成效,既解读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又减少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让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三等奖作品《“管理”二字将从法规名称中淡出》(人民权利报)从几部法规名称变化入手,介绍了我国法治建设中这个具有符号意义的进程。文章短小而周到,留有余地。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参评作品质量参差不齐。一是工作性太强,行业色彩浓厚,缺乏视角转换的意识和讲故事的能力;二是写作方法上不太讲究,缺乏大众化的语言风格和背景交代,鲜有突破;三是体裁不规范。一些作品因缺乏“讯头”和导语,本来内容不错,也只能弃之一旁;四是有的作品还出现不少粗糙痕迹甚至是“法治硬伤”。
【言论】
用独特视角观察社会
这次新闻言论参评作品主要有以下特点: 特点之一:用独特视角观察社会,选题切中时弊,令人关注。如二等奖作品《司法审判没有特区》(工人日报),敢于面对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逐年递增这样一个事实,提出一些职务犯罪者虽摘了乌纱帽仍可保留公职,虽被判有罪却无需入狱的问题,冷静分析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司法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每一个职务犯罪者背后都有一张复杂的“官”系网。评论还进一步阐述了这种司法现象将影响法律的平衡体系,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特点之二:大处着眼,小处落笔,小中见大,点面结合。许多评论作品都能从日常看似不大的普通事实中,寻觅严肃的新闻主题。如二等奖作品《韩氏兄弟何以能作困兽斗》(河北法制报)、《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不能两张皮》(新华社)、《李文娟的举报遭遇昭示制度缺失》(检察日报)、《砸龙舟就能搞好社会治安吗》(法制日报)、三等奖作品《为“禁登令”叫好》(中国质量报)、《精神伤害也是校园暴力行为》(三门峡广播电视报)、《从高进发被无罪释放看司法进步》(华商报)等。 特点之三:实话实说,语言生动。如二等奖作品《还要正告“卖票”的》(人民权利报)、《因至爱,而至美》(人民公安报)、三等奖作品《假若公厕谢绝自带厕纸》(云南法制报)、《惜动迁之福》(新民晚报)、《“红头文件”的违法成本不能太低》(山东商报)等。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有些新闻作品主题过于平庸,切入角度过于平俗;二是多数作品缺乏新闻评论的内在张力;三是有些新闻评论缺乏深度,仅仅披露新闻事件发展过程,而没有能充分地分析事件的原因。
【通讯】
视角高远 概括凝练
这次通讯类参评作品数量多,质量相对较高,其主要特点: 题材广泛。在参评作品中,既有各级领导忙碌的身影,也有普通群众渴求法律的面容;既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动态,也有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前进步伐;既有地方法制建设的成效,也有军队依法治军的成果;既有政法机关立警、立检、司法为民的辛勤工作,也有人民大众依法维权的征程;既有党政机关的活动,各种企业维权的行动,也有基层村组织依法自治的活动;既有守法群众依法维权的故事,也有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历程。 立意较高。在参评作品中,可以明显地感觉出,在经过了“四五”普法之后,各级媒体已经从基本的普及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向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倡导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迈进。作品质量明显提高。不仅体现在选材、写法、文笔等方面,还体现在文章的立意、角度、高度等方面。 一等奖作品评析: 《法雨润神州,全力促和谐,“五五”普法在高起点上迅速启动》(法制日报)为我们描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部门制定措施、作出部署、制定标准,办培训、表先进,积极落实“五五”普法精神的令人奋进的场面。作者对社会时势反映及时、掌握材料全面。文章立意宏大、剪裁得当、富有激情。 《法律援助:让弱者有力》(新华社),作者概括评价了《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后、特别是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后取得的成就。文章视角高远、点面结合、详略得当、概括凝练,显示出作者扎实的写作功底和对社会观察的锐利眼光。 《司法鉴定管理走向统一》(人民日报)分析了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评价了《决定》出台的意义和作用,并对规范司法鉴定应注意的问题以及未来规范的方向作出了描述。文章采访充分、分析中肯、评价准确、写作精练。
【深度和系列报道】
全面翔实 震撼力强
这次深度报道和系列报道作品的主要特点是: 深度报道作品善于抓住重大题材。如获得一等奖的作品《百名法学家中国讲法》(人民日报),写得很有气势和深度,在依法治国步步深入的大背景下,从中南海的集体学习,到西部边疆的报告会,生动展示了一幅从上到下,遍及全国的学习法律的热潮,是国家法制进程的生动写照。一等奖《和谐城管之路》(瞭望新闻周刊),抓住几起城管与被管者的冲突案件,深刻分析了我国城市化过程中遇到的现实矛盾。二等奖作品《北京“黑车”之患》(法制与新闻)、《刑案受害者谁来救助?》(民主与法制)、《愿“同命同价”早日走向终结》(农民日报)等作品,都准确地反映和把握了当前社会中值得重视的一些法律问题。 这些作品都经过了扎实的采访,有着十分充实的事实,并且提出了深刻的分析和启示。如《受贿款用于业务消费可以轻判?》和《来自村官违法违纪督查一线的报告》(中国青年报)两篇作品,敏锐地选择非常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和问题,善于抓住实质,不回避矛盾,因而有着较大吸引力和影响作用。 系列报道作品准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这次所有入选的系列报道作品,基本代表了两年来全国报刊业,围绕着法治与和谐社会这个主线,在法制建设的各个方面所展开的卓有成效的宣传报道。如获得系列报道一等奖的作品《关于网瘾少年》(法制日报),从不同角度分析迷途少年陷入网络的现状和原因,全面而翔实的调查事例和数据,具有相当的震撼力,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一等奖作品《一桩小案审了19年无结果》(海南日报),从海南一位普通农民19年前在法院立案,后案卷被遗失的离奇经历入手,追踪这起案件的久远过程。这组报道生动反映了十六大以来,在“司法为民”的理念指导下,政法机关转变作风,改革司法体制、机制所产生的重大变化,最终体现了司法公正这一主题。 在系列报道作品中,充分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如获得三等奖作品《一张身份证办了一年》(黑龙江《新晚报》),从百姓身边的具体事件抓起,与相关派出所采取互动方式,引出各区县公安局纷纷公开咨询热线,并提醒居民办“二代证”中应注意的问题,促进了这一事件的顺利解决。
【专栏、专版】
注重策划 图文并茂 生动活泼
这次专栏、专版参评作品法制特色鲜明,针对性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专版方面 舆论导向正确,坚持“三贴近”原则。如获得一等奖《民主法制周刊》(人民日报)和《人·水·法》专版(中国水利报),能围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立法进程、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宣传,涉及了国家新出台的法律、老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劳动者权益、选民的民主权利、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内容,同时通过对当前各地在普法、执法中发生的、有影响的、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报道,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有很强的实用性。 精心组织,注重策划。如《人民日报》针对我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于2006年7月26日在《民主法制周刊》策划了一期《9亿选民直选“当家人”》的专题,通过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和县乡选举现场、选举流程图等,不仅使读者掌握了选举方面的法律知识,而且还对选民如何参选,尤其是流动选民如何参选、候选人如何确立、选民权利如何保障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普法效果好。 以案说法,通俗易懂。如《中国纪检监察报》开设的“关注”、“仗义执言”“法纪短波”等,《中国绿色时报社》开设的“说法在线”、“今日试点”、“执法现场”等,都能够从典型案例入手,通过专家通俗的语言,以案说法,使读者在读报的过程中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针对新的行业犯罪,有计划地组织宣传。如获得二等奖的《法治》专版(福建日报),针对房地产行业“霸王条款”、信用卡诈骗等内容,认真组织宣传策划,即介绍了“霸王条款”和信用卡诈骗的表现形式,又有专业人士针对其表现形式进行的解惑释疑和警方的提示等,版面编排图文并茂,宣传效果好。 专栏方面 针对性强,普法效果好。如获得一等奖《青少年维权岗》专栏(中国青年报),长期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对推动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起到就积极的促进作用。如获二等奖的《法规关注》专栏(中国纪检监察报),针对我国正在修订和制订的以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针对性强,普法效果好。 关注弱势群体,贴近基层,贴近实际。如获得一等奖的《法律援助》专栏(农民日报),报道了全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农民群众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出的成绩,同时通过大量的法援案例不仅给广大读者普及了法律知识,还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了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如获得二等奖的《法治纪事》专栏(佳木斯日报),通过每期介绍一个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有影响的、有代表性的案例,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和漫画诠释法律规定的形式,对读者进行普法宣传,宣传效果好。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无论是专版还是专栏都存在着一些初评单位把关不严、选送作品不规范的现象:一是所报篇幅不够,不符合评选项目的要求。二是以复印件代替原件,不符合推荐作品具体办法的要求。三是只选送某专栏作品的剪报样,没有报纸的原件,看不出该专栏是否在固定的版面、固定的位置、固定的周期刊出的;四是无推荐单位的意见或无公章。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大专版、专栏的组织策划力度;要进一步突出专栏的针对性;要重视报送的作品质量。
【图片】
画面生动 题材典型
这次参评作品具有较高水准,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充分体现出法制新闻摄影从业者的人文关怀思想,对人性和生存状态的探索渐多。从参赛作品中能够看出,近年来法制新闻摄影从业者们已渐渐将关注点、兴奋点从表象引向更广、更深的层面,即对人性的思考和对人生存状态的关注。 如获得二等奖作品《特殊的答辩》(河南省法制新闻协会送评)通过四个画面,生动体现了监狱人性化、文明化的管理,是监狱工作向前进步的具体体现,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是感染力强的好作品。 获得二等奖作品《亲人泪》(湖北省司法厅送评)从会见这一监狱的日常工作中,抓取到了感人的细节,体现了较强的人文精神。 参评作品内容丰富,涵盖面广。从参评作品中可以看出,法制新闻摄影者拍摄的领域也在不断宽广,一些新题材、新内容涌现出来。 如二等奖作品《七国首席大法官“同堂”审案》(法制日报社送评)表现了在我国举办的世界法律大会上,来自全世界的首席大法官们进行模拟法庭审判的场景,显示了我国司法界日益国际化的交流,以及中国在世界地位的不断提高,画面生动,题材典型,切入点好。 参赛作品中,还能感受到拍摄者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如《稚手偷窃触目惊心》(广东省法制新闻协会)等作品,均在发表时注意将未成年人和当事人脸部打上了马赛克,注意对其肖像权加以保护。 此次比赛中存在一些令人值得思考的问题主要有:参评作品数量较少,建议提高评选的认知度和影响力,进一步畅通报送渠道;部分作品文字功底较弱,有文题不符、文不符实的情况存在。
【广播】
语言朴实 行文流畅 特色鲜明
这次评选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各地对广播法制新闻的参评积极性有所提高。第一、报送质量比历届都有很大的进步;第二、送评广播法制新闻题材涉及范围广,反映主旋律、时效性强;第三、送评作品比较规范,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长之内,新闻要素齐备。评为一等奖的作品是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时代先锋”栏目播出的《短暂生命铸辉煌》,讲述的是中宣部推出的典型人物赵家忠的事迹,作品现场感强,音响运用具有较强的冲击力、感染力。 获得专题一等奖的河南信息广播电台选送的作品《勇敢的心》,语言朴实,行文流畅,用广播的手法转换时空,音响、音效、音乐的灵活运用。 获得专题一等奖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焦点透视》2005年播出的作品《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维权难》系列报道,关注当时社会热点问题,剖析此类“维权难”的症结,从立法、执法到法律援助等方面剥茧抽丝,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从舆论角度推动了此类问题的解决。 由山西临汾广播电台选送的、获专题二等奖作品《九只羊引起的风波》利用情景再现的方式,将一个“羊偷吃打了农药的麦子死亡,羊主人要求麦子主人赔偿”的故事演绎得非常有趣。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这次参评单位中还有约一半的省(市区)没有报送新闻作品;在节目制作过程中,音响运用还要注意质量;一些很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选题,由于过于强调播音,没有用自然讲述的方式,使采访与解说两张皮,让人感到遗憾。根据广播发展的趋势及各台改革的经验,建议增加广播言论、重大题材现场直播的单项评选。
【电视新闻、栏目、专题】题材广泛 形式丰富 定位准确 质量稳定
这次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和好新闻评选的主要特点: 电视新闻的特点:参评作品题材比较广泛,内容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依法维权等多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2005年-2006年两年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体现了政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一些地方台的制作水平有很大提高。有的地方推荐的作品主题、视角、表现手法比较好。如获得电视新闻一等奖的《泪水浸润的救助》(新疆电视台)、获得二等奖的《纠纷不出组,大宗不出村》(广东电视台)等作品都值得称道。 电视栏目的特点:栏目品牌意识强,注重栏目策划、定位准确、质量稳定,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节奏流畅、表现手法多元化,注重参与性。如中央电视台一套的《今日说法》、二套的《经济与法》、新闻频道的《法治在线》。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的《律师前沿》栏目,形态新颖、寓教于乐。 在题材的选择上,与时俱进,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新的热点问题。如:对新的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诠释、宣传;关注民生问题。 以人为本,关注人的情感,关注人物命运、关注人的尊严,关注人的权益、在揭示人与法的关系、展示情与法的冲突中,弘扬法律的精神,树立法律的权威。如:疑罪从无、证据意识、罚要依法、舆论监督、反腐倡廉等。 电视专题的特点:题材丰富,善于关注、捕捉最新动态。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法治在线》的“危情解押”,讲述了洪水中监狱服刑人员大转移的故事,节奏从容、情节感人、把握好了适当的“度”;广东太平洋影视有限公司制作的《执血铸警魂》是一部反映基层民警脚踏实地为群众服务的专题节目,故事性强、细节抓人、很有感染力。 法律含量有所增强,运用法律准确,诠释法律理念透彻。尤其是讲述网络新型犯罪的节目,即注意到了避免教唆性,又注意提示观众防范上当受骗,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表现手法多样。运用蒙太奇的表现手法叙事,图标、FLASH、动画、音乐等,有一定的可看性。
【电影、电视剧】
坚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法制题材电影的特点:2005年-2006年度法制题材电影参评作品既有反映公检法战线上英模人物的《真水无香》《任长霞》《女检察官》也有在国内引起较大反响、获得各类电影奖项的《东京审判》《马背上的法庭》《警花燕子》;既有国有大厂制作的主流大片,也有民营公司投资的低成本数字电影,整体上看,具有主题突出,题材多样,影响广泛的特点。 如获得一等奖的作品《真水无香》,以司法战线上的英模人物女法官宋雨水的真实事迹为原型,影片注重对人物性格的塑造,风格朴素,叙事流畅,并采用了真实人物和演员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深入开掘英模人物的内心世界。 获得二等奖的作品《马背上的法庭》,通过表现一个行走在云南少数民族山区的流动法庭,反映了在中国偏远地区维护法律尊严,开展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塑造了几个默默无闻但忠于职守热爱生活的法官的形象;展现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活风情和淳朴民风。 获得三等奖的作品《东京审判》,再现了二战后国际法庭对日本战犯艰难的审判过程,揭示了反对战争向往和平的主题。影片气势宏大,风格凝重,震撼人心。 获得三等奖作品《警花燕子》塑造了一个性格鲜明,爱憎分明,开朗热情,有勇有谋的年轻女警察的形象;影片带有轻喜剧风格,轻松活泼,充满现代气息。 长篇电视剧的特点:参评作品的整体特点是:政治导向鲜明,法制特色突出,涵盖执法领域和内容广泛,艺术审美价值和品位整体提升。特别是成功创作了政治性、思想性、艺术鉴赏性三性统一的精品力作《任长霞》。 参评作品的整体质量反映出,全国法制题材电视文学作品创作有长足的进步。长篇电视连续剧《任长霞》的成功创作,在一定意义和标准上标志着我国现代法制题材影视作品创作的新阶段和里程碑意义。生活中执法者的楷模任长霞,通过电视文学艺术,作为执法者艺术形象走进千家万户。法治精神的人文艺术化,执法者人格的艺术魅力化产生了强烈的社会震撼,取得了其他宣传形式所达不到的极好的法制宣传社会效果。 中、短篇电视剧的特点:2005年-2006年度法制题材中短篇电视剧从内容上看,题材覆盖面较为广泛,所有参评的作品坚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反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主题,以实际生活为素材,有较好较强的法律特色,对观众有较好的借鉴效果,对推动全民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教育片、纪录片】
内容多样 形式新颖 贴近群众
电视纪录片、教育片参评作品均符合参评作品的条件和要求,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能较好地反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多样,形式新颖、且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较强。 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的片子政治性、思想性、史料性较强、有一定的艺术水平,且有很强的警示、教育的现实意义。比如纪录片特别奖《陈云与党风廉政建设》,从多个视角表现了陈云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的重要实践和理论贡献,讴歌了他的事功伟绩、深刻思想和崇高品格。 入选作品有较强的法制特色,法律用语严谨、准确,宣传效果好,有较强的感染力和普法教育意义。如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中国刑法系列·罪与罚》,获得三等奖作品《平安之盾》,以通俗的手法讲述法律,易于被观众接受。 被评为教育片类二等奖的《青少年网络安全导航》,是我国首都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片,集实用性、指导性、教育性、娱乐性为一体。 入选作品表现手法新颖,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且构思完整、可视性强。如获得纪录片一等奖的《中国律师》,构思宏大,观点鲜明正确,人物形象生动感人,细节真实生动、题材典型,曾被评为2005年“中国十大纪录片奖”。 获得纪录片三等奖作品《寻枪》,虽然仅有14分37秒,感觉短小精炼,但完全采用纪录的表现手法,全片不用一句解说词,看上去真实可信,现场感强,具有一定的感染力。(本版稿件由全国普法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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