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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要有过渡性安置
中央综治委发布2008帮教安置工作要点强调,要使刑释解教人员出去有人接,回去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
法制网北京3月25日讯 记者袁定波 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2008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着力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的要求,以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为目标,以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根本,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管理为重点,使刑释解教人员出去有人接,回去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工作要点指出,各地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要根据调查摸底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基础台账。对即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县区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基层帮教组织,逐一建立帮教小组,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深入狱所、信函、电话、网络等有效措施,与本人取得联系,提前介入,引导帮助他们返回原籍。对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和所在地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协商,由狱所企业、安置实体、培训中心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临时过渡性安置。 工作要点强调,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要把教育改造与劳动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努力使服刑在教人员在服刑在教期间都能学会一两门实用技术;同时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力信息咨询、创业信息咨询、就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评估、推广,帮助服刑在教人员认识就业形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狱所内开展职业技能比武,举办人才招聘会,引导企业进狱所找人才,使服刑在教人员出狱所前就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要落实国家对吸收、接纳刑释解教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企业作为安置基地;要努力创办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实体,扩大过渡性安置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给予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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