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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合法结论不宜早下


发布时间: 2007-07-03 我要纠错 【字号 打印 【关闭】

  法制网北京7月2日讯 记者陈晶晶 “不少人认为随着物权法出台,公民的财产权利被全面肯定,‘小产权’房也会被法律所认可,最终可以转化为合法的产权房。其实这是对物权法的误解,目前下定论还为时过早。”针对目前极为惹眼的“小产权”房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房地产法教授赵红梅,今天向记者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记者了解到,随着建设部不久前叫停“小产权”房建设,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正困扰着那些已经和准备购买“小产权”房的人们,他们期望此次整顿最终能让“小产权”房顺势合法化。
  而针对高风险换低房价带来的重重法律疑问,相当一部分学者基于我国的社会现实,认为“集体土地入市”涉及到一系列重大的理论与利益调节问题,应谨慎从事。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徐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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